公告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告2021年第25号)

根据《关于印发中南区生猪调运管理办法、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检查站规范化建设指引和指定通道检查站名单的通知》(中南区联防〔2020〕1号)和《关于印发中南区生猪调运政策解读的通知》(中南区联防办〔2020〕10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请,企业所在地县、市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审核,广东湛江正大猪业有限公司等44家生猪养殖企业及开平市春浩肉类联合加工厂有限公司符合生猪点对点调运资格,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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